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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教育体育局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9-18  |  来源: 双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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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双柏县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的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现将双柏县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范围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对象

1.户籍在双柏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双柏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双柏县公安局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楚雄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双柏县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4.驻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思想品德

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后申请参加免试认定,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该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该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参加认定一次。

3.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七)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双柏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9月10日8:00至9月30日17:59。

3.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双柏县教育体育局)相应现场确认点。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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