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腾陇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和其他勤务活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26名,女性4名),分别为: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三大队(驻陇川)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四大队(驻梁河)15名(男性13名,女性2名),为便于工作和管理,此次辅警招录工作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实行统招统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6月至2003年6月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 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 4.0(含)以上,男性身高1.60米(含)、女性身高 1.55米(含)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退伍军人、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在测试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五楼政治处办公室(德宏州芒市大街61号)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通告。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注:报名时须注明报考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三大队或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四大队)报名咨询电话:0692-2115008;
(二)资格审查 德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