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当前工作需要,云龙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巡逻防控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大理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3名(男),特警看护大队警务辅助人员1人(女)。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初中文化以上)。
4、户籍地为云龙县或常住在云龙县1年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身高不低于1.65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并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辞职时间不足两年的警务辅助人员。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云龙县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0日(工作日)每天8:3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云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四楼)。
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果郎新区。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场真实填报《云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1寸证件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
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政审对象进行全面政审,开展应聘人员所在村社、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现实表现的函询及家庭背景审查,并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经资格审查合格并通过政审的进入笔试、体能测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