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祥云县公安局日常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民警完成各项工作;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其中交警大队15名,巡特警大队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至2003年8月出生)。
3、户籍地为祥云县或常住在祥云县1年以上。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放宽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等报名条件,在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
持有D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因违反警辅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祥云县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26日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周末照常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祥云县公安局前楼三楼辅警管理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开展,不接受他人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填报《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自行下载保存图片,打印后手写填报)。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携带填报好的《祥云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1份,报名表上贴上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个人信用报告(自行到中国人民银行受理点申请)原件及1套复印件;符合适当放宽条件的还须根据实际情况携带英烈家属证明、配偶单位证明、退伍证、见义勇为证书、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细表及专业资质技能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1套复印件。
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询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公告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基本公安知识、法律法规常识、遵纪意识和综合素质,卷面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个人总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