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公安局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近期,云龙县公安局部分警务辅助人员因辞职或辞退等原因离职,根据日常工作及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大理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和禁毒专职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完成各项工作;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岗位 | 人数 | 工作地点 | 备注 |
派出所 | 3 | 诺邓镇 | 可调剂 |
苗尾乡 | |||
巡特警大队 | 27 | 诺邓镇 | 可调剂 |
禁毒专职 | 2 | 诺邓镇 | 可调剂 |
漕涧镇 |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3年8月出生)。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初中文化以上)。
4、户籍地为云龙县或常住在云龙县1年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身高不低于1.65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放宽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持有D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并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辞职时间不足两年的警务辅助人员。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云龙县公安局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1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周末照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云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四楼)
地址:云龙县诺邓镇果郎新区。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现场真实填报《云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