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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宏州公安局辅警招聘30人

2021-10-23  |  来源: 德宏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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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德宏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德宏州公安局特警支队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承担被留置人员留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无看护任务时,由德宏州公安局统筹调配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计划招聘3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三)执勤期间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出生);退役军人放宽到32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 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和生理缺陷,身高165cm以上,双眼裸视力均在 4.5以上,具有较高的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已完成新冠疫苗注射;

8. 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相同条件下,英模及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本人或近亲属曾参与“偷引带”的。

10.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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