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普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共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详细情况见《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3日至2007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从警务辅助岗位正常离职后不满3年的。
11.参加警务辅助工作离职2次以上的(除因考入州市公安局或县区公安局连续工作外)。
12.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3.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其他要求
1.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
3.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以下人员优先录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对报考人员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需考生本人到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思茅区西盟路1号)警体馆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普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普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本人征信报告;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8)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笔试由普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招录公务员的行政能力测试进行命题,不考申论。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需达到最低分数线。
2.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8月4日早上9时,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 笔试成绩通过“普洱警方订阅号”微信公众号及报名时添加的微信群公布。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4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若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体能测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由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个项目组成。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为:
男子: |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女子: |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
(四)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若比例未达2:1,可根据招聘需求降低开考比例或等额比例开考。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六)体检
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文件组织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七)考察政审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十)入职培训
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报考人员须进行10日入职培训,主要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知识、警容风纪、警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十一)替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以及半年内离职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五、待遇保障
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从严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人员的通知》的标准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参照人民警察意外伤害险的标准给予购买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误考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各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三)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书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附件: 1.2025年普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2.普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普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普洱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VMZap183enU-nw-HbVL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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