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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7人

2021-09-07  |  来源: 迪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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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香丽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统一开展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遴选,经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为交警支队择优遴选一批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公务员(人民警察)。

二、公开遴选岗位、职位、人数

公开遴选岗位为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职位为交警支队一级警长(对应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人数为7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1名。具体详见附件1:《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迪庆州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一级警长)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包含试用期公务员;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我州州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背景清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

(2)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学历性质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国民教育”,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学历性质不限;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1981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其他机关公务员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在40周岁(不含40周岁,1982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其他公务员年龄在30周岁(不含30周岁,1992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承担高强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最低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无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已经进入工作程序的终止程序: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人民警察转任、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被确定为领导干部考察对象正在考察期间、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在公务员招考中,报考了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照顾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州(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遴选。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遴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15日(上班时间),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新城区香格里拉路6号交警支队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相关要求:

1、报名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5),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的同时由交警支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以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通过本公告下载、填写并打印《2021年迪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组织推荐要坚持基层导向和队伍稳定相统一,保持适度规模,强化党组织推荐把关作用,着力推荐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人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3、职位裁减及调剂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如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5:1的开考比例,经请示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到3:1,如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相应裁减遴选职位的人数,报考人数低于3人的,该职位取消。因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而不能参加后续考试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考生,不再另行公布。被取消职位而不能参加后续考试的考生如果符合报考其他职位资格条件,经本人申请,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4、查询公开遴选职位及岗位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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