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下半年西双版纳州级机关公务员遴选4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切实加强西双版纳州州级机关队伍建设,促进基层公务员有序流动,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州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省机关直属机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职位
详见《西双版纳州2021年下半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
4.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21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在公务员招考中,报考了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照顾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应当在所报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遴选。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遴选;
9.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以上程序开展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公开遴选公告、笔试、面试成绩通过西双版纳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xsbn/)发布;遴选环节其他通知在各遴选单位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2021年下半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关证件到遴选单位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一个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每个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遴选急需紧缺性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