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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曲靖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42人

2021-11-02  |  来源: 曲靖党建网

【导读】2021年下半年曲靖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4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市委同意,决定开展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及范围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公开遴选单位、遴选职位及人数等详见《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范围

1.曲靖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曲靖市县(市、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并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附件1)。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推荐报考。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附件1)。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务员招考中,报考了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照顾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遴选。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遴选。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调剂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发布。后续各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曲靖党建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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