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普洱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9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优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单位、遴选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普洱市2021年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普洱市2021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名范围
全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全市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担任管理七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或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遴选。
中央、省驻普单位工作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新招录、新聘的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选调生需符合《云南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3.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由遴选机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情况进行设置。
6.所在机关(单位)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聘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的职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遴选进入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单位的,需工作满5周年后,才能向市政府所在地市级单位流动。
2.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遴选职位要求的,选调后,其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职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3.事业单位报考人员所在事业单位与遴选事业单位须为同性质事业单位,即均是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均不得报考公益类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要流向合理,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