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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市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选调公务员6人

2020-12-28  |  来源: 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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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罗平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纪检监察综合岗位6名(含派驻(出)机构2名、县委巡察机构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政治站位较高,忠诚干净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6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选调后必须服从岗位安排;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岗位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