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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威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人员3人

2021-01-08  |  来源: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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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经研究,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岗位人员3名。

具体工作岗位待选调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专长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统一安排。

条件要求详见《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

3.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相同性质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执行有关规定);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9.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