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智源高级中学是保山市智源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投资设立的“六独立”民办学校,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管理。学校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总占地151亩,总投资3亿元,按照一级一等高中标准建设,实现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规格配置,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气息浓厚,是理想的教书育人之所。自2017年9月招生办学以来,学校高考成绩斐然,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发展势头强劲。为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自主招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在保山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出资人和学校共同成立了保山市智源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方案拟定、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尊师爱生,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详见附表);
4.具有教育教学经验,特别是高考复习备考经验者,可直接电话联系面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拟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部分高校就业信息网站、保山市智源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和大中专院校招聘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 8:30-11:30
2.报名方式:现场投递简历
3.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4.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人员筛选
根据应聘者报名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进入笔试、面试。
(四)考试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请携带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报到证(应届)、主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由校方保管,恕不退还)
(五)面试
1.第一轮面试由校方面试官对应聘者进行面谈,了解应聘者学历学位、教学资质、教学经历等基本情况。
2.第二轮面试由应聘者到校领取课题并备课,备课时间为45分钟;应聘者进班授课,由学校听课组对应聘者公开课进行评分,听课组由学校一级班子及各学科优秀教师组成。
(六)确定拟拟录用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评价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并且出现了需要加试的情形,则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应聘人员综合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录取人数1:1的比例依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尿检,体检或尿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和尿检产生的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和尿检合格的人员,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决定聘用人选,如遇不合格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八)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将相关材料交回我学校,如政审不合格不予录用,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高低,经学校董事会研究后进行递补。
(九)聘用
教龄1—2年或相应岗位履职1—2年者,试用期为3个月,无教育教学经历或无相应岗位履职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双方认可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对已经进入试用期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山市智源高级中学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但违反招聘条件,后经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领导小组成员及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对招聘过程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1398。
六、待遇:
(一)教学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者,试用期工资待遇5300元/月(除超课时和班主任津贴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试用期为6个月者,试用期工资待遇4800元/月(除超课时和班主任津贴外,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二)正式聘用的教学人员年薪10-15万元(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奖金和五险一金)。
(三)工资待遇随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涨幅相应增加。
(四)享受带薪寒暑假和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五)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福利。
(六)学校为聘用教师提供值班住宿用房和伙食补助。
(七)帮助解决受聘人员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中学等问题。
未尽事宜及有关招聘事项咨询联系人:陶老师 13577550818 唐老师 13987554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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