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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招聘40人

2020-12-03  |  来源: 红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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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是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学校,隶属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管理,位于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拥有一流的办学条件。

学校秉承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充分发挥民大附中优质资源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维护民族团结、培养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发展”为宗旨,以“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为校训,按照“出人才、出经验、出思想”的办学目标,结合红河州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学生多元发展的创新教育模式,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有影响、能示范”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和全国少数民族优质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1年计划招聘紧缺人才40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14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教体局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学校领导及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0日之间,招聘工作组赴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部分院校进行现场招聘。招聘组完成招聘指标后,不再到下一所学校招聘,请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上述院校发布的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校园现场招聘: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在学校网站发布的信息,并在招聘会承办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内,在相关院校招聘点直接向招聘组现场报名。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12月6日,在西南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

12月11日,在陕西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

12月18日, 在华中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

中央民族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时间待定。

云南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时间待定。

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招聘组完成招聘计划指标后,不再到下一所学校招聘。请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上述院校发布的信息。

特别说明:待校园现场招聘结束后,若招聘计划指标还未完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mdfzh0873@vip.163.com),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30日截止,学校审核通过后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招聘。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程序。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12月 6日西南大学;12月11日陕西师范大学;12月18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时间待定);云南师范大学(时间待定)。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工作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红河州教体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