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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

2021-04-07  |  来源: 红河州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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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云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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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21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4人、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3人、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1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 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职研究生除外),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985211、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水利局2021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河海大学、四川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2021413日至418,在河海大学(413)、四川大学(415)、昆明理工大学(418)分别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并现场组织考试。

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关注河海大学、四川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发布的校园招聘信息,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考生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2.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审核,经红河州水利局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水利局、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相关证书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红河州水利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