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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沧市凤庆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人

2021-01-19  |  来源: 凤庆县人民政府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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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主要从事城乡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共计招聘30名,其中:凤庆县消防二中队招聘25名(女性2名),鲁史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招聘5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凤庆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2日至2003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纹身;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9、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凤庆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招录工作,人员从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抽调。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9日至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凤庆县应急管理局消防二中队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83-4215154。联系人:李世平

应聘者报名前仔细阅读《凤庆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到报名点填写《凤庆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4张(浅灰色大一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