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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宾川县公安局辅警招聘50人

2021-02-18  |  来源: 宾川警方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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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宾川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宾川县留置看护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大队、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职责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宾川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及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宾川县纪委监委开展对被留置人员的看护工作及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招聘人数为50名,其中女性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为大理州。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 4.5以上,身高 1.65 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国家秘密,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勤务。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条件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吸毒史的;受过其他违法犯罪处罚不宜聘用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警辅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5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宾川县公安局政工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宾川县金牛镇鑫福路延长线北段公安局三楼)。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居住证明(或居住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宾川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信息登记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