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应具备《招考公告》规定的基本招录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全国公办普通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当年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满18周岁,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9年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4年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相应放宽2岁。
4.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者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者在校期间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上述条件应于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取得。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不在选调生招录范围内。
选调生职位报考者参加考试前须经学校党组织推荐把关,在资格复审前须取得学校推荐报考意见,出具《云南省招录2025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招录2025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选调生录用到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十)专升本毕业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计划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没有“三好学生”评选项的学校,什么样的表彰项目可以视为“三好学生”?
符合本指南第十九条选调条件的专升本毕业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定向协议书中明确毕业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以到云南服务的),可以报考选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毕业生是否符合选调生报考条件,由学校进行认定。
有的学校不评选“三好学生”,但评选“优秀学生”等其他名称表彰项目的,经学校认定其与“三好学生”为同一层次表彰项目的,可视为符合选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