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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0人

2020-12-28  |  来源: 宣威市人民政府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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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空缺工作岗位,更好地做好市人民政府运转和保障工作,经研究,拟公开选调1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调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本次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综合管理职位10名(其中,女性不超过选调人数的50%),岗位均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文秘岗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文秘、会务、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公务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对党忠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学习、实践、总结,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知识;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须满足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条件(选调生除外);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岗位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或任职试用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